主 席 报 告 书
业 绩
本 集 团 于 二 零 零 零 年 上 半 年 之 股 东 应 占 溢 利 为 港 币 二 亿 六 千 七 百 三 十 万 元 , 而 一 九 九 九 年 同 期 则 为 港 币 六 千 三 百 二 十 万 元 。 撇 除 有 关 出 售 若 干 权 益 及 出 售 九 个 住 宅 物 业 单 位 之 非 经 常 性 溢 利 共 港 币 一 亿 零 八 百 万 元 后 , 应 占 溢 利 增 加 百 分 之 一 百 五 十 二 点 一 。
本 公 司 于 一 九 九 九 年 底 推 行 大 规 模 削 减 成 本 计 划 后 , 其 核 心 盈 利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上 半 年 得 以 改 善 。 由 于 本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仍 面 对 强 烈 的 竞 争 , 以 致 收 益 轻 微 减 少 。 来 自 共 同 控 制 公 司 之 业 绩 有 所 增 加 , 这 是 因 为 厦 门 太 古 飞 机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航 空 发 动 机 维 修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在 上 半 年 均 有 良 好 的 表 现 。 本 年 度 首 六 个 月 之 财 务 收 入 净 额 与 一 九 九 九 年 上 半 年 之 水 平 相 约 。
董 事 局 已 宣 布 派 发 中 期 股 息 每 股 港 币 零 点 二 三 元 , 比 一 九 九 九 年 增 加 百 分 之 六 十 四 点 三 。
业 务
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透 过 其 厦 门 共 同 控 制 公 司 厦 门 太 古 飞 机 工 程 有 全 面 维 修 合 约 , 为 国 泰 航 空 、 港 龙 航 空 及 华 民 航 空 营 运 之 波 音 及 空 中 巴 士 机 队 服 务 。 此 等 合 约 包 括 提 供 外 勤 维 修 与 机 库 维 修 及 若 干 部 件 之 大 修 服 务 。
航 空 公 司 增 加 载 运 量 , 导 致 香 港 国 际 机 场 之 交 通 量 开 始 上 升 , 同 时 本 公 司 在 此 机 场 之 外 勤 维 修 服 务 仍 保 持 竞 争 力 。 在 本 公 司 机 库 设 施 进 行 之 飞 机 机 架 维 修 工 程 量 高 企 。 本 公 司 除 了 为 以 香 港 为 基 地 之 航 空 公 司 进 行 工 程 外 , 并 为 西 北 航 空 、 长 青 国 际 航 空 、 Polar Air Cargo 、 沙 地 阿 拉 伯 航 空 及 澳 门 航 空 之 飞 机 完 成 不 同 规 模 之 维 修 计 划 。
厦 门 太 古 飞 机 工 程 之 业 务 于 上 半 年 表 现 良 好 , 位 于 厦 门 之 两 个 机 库 均 有 高 使 用 率 , 并 为 国 泰 航 空 、 华 民 航 空 、 日 本 航 空 、 新 加 坡 航 空 、 南 非 航 空 、 科 威 特 航 空 及 纽 西 兰 航 空 之 飞 机 完 成 重 大 维 修 工 程 计 划 。 厦 门 太 古 飞 机 工 程 宣 布 将 于 短 期 内 动 工 兴 建 第 三 个 机 库 , 该 机 库 将 于 二 零 零 二 年 中 投 入 运 作 , 估 计 是 次 工 程 兴 建 成 本 约 为 五 千 万 美 元 。
由 于 工 程 量 有 强 劲 增 长 , 香 港 航 空 发 动 机 维 修 服 务 于 二 零 零 零 年 上 半 年 录 得 较 高 溢 利 。 新 航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于 三 月 成 为 香 港 航 空 发 动 机 维 修 服 务 之 股 东 , 持 有 百 分 之 十 权 益 , 而 本 公 司 及 劳 斯 莱 斯 公 司 则 将 其 权 益 各 减 至 百 分 之 四 十 五 。
前 景
虽 然 本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仍 然 面 对 强 烈 之 竞 争 压 力 , 但 是 其 于 上 半 年 核 心 盈 利 之 改 善 应 可 持 续 。 本 公 司 之 外 勤 维 修 业 务 已 作 好 部 署 , 把 握 著 香 港 国 际 机 场 好 转 之 航 空 交 通 量 的 机 会 , 从 而 取 得 更 佳 的 成 绩 。 厦 门 太 古 飞 机 工 程 及 香 港 航 空 发 动 机 维 修 服 务 均 表 现 良 好 , 在 厦 门 兴 建 第 三 个 机 库 的 决 定 足 以 证 明 本 公 司 有 意 继 续 寻 求 机 会 , 进 一 步 发 展 其 飞 机 维 修 、 修 理 及 大 修 合 资 联 营 网 络 。
主 席
唐 宝 麟
香 港 , 二 零 零 零 年 八 月 八 日
查 询 详 情 :
周 关 美 诗 , 2840 8097
香 港 飞 机 工 程 有 限 公 司
账 目 附 注
1. 编 制 原 则
此 等 中 期 财 务 报 表 乃 按 照 刊 载 于 本 公 司 一 九 九 九 年 报 告 书 内 之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编 制 , 并 符 合 香 港 会 计 师 公 会 颁 布 之 会 计 实 务 准 则 第 二 十 五 号 及 刊 载 于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规 则 附 件 十 六 之 披 露 要 求 。
2. 出 售 员 工 住 宅 单 位 溢 利
截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期 间 , 本 公 司 出 售 了 十 二 个 位 于 新 界 西 贡 清 水 湾 道 胜 景 别 墅 之 住 宅 单 位 其 中 九 个 单 位 。 此 等 物 业 原 于 一 九 七 零 年 购 入 以 作 为 外 籍 员 工 居 所 。 至 结 算 日 时 尚 馀 下 三 个 单 位 未 售 。
3. 出 售 共 同 控 制 公 司 股 份 溢 利
本 公 司 出 售 其 于 香 港 航 空 发 动 机 维 修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百 分 之 五 权 益 予 新 航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于 Bridgestone Aircraft Tire Company ( Asia ) Limited ( BATASIA ) 之 全 部 权 益 予 Bridgestone Corporation , 此 等 活 动 分 别 为 本 公 司 带 来 净 溢 利 港 币 二 千 五 百 二 十 万 元 及 港 币 二 千 一 百 一 十 万 元 。
4. 财 务 收 入 净 额
5. 税 项 扣 减 /( 支 出 )
税 项 扣 减 乃 由 于 解 除 部 分 去 年 溢 利 之 递 延 税 项 负 债 准 备 。
香 港 利 得 税 按 该 期 间 之 估 计 应 课 税 溢 利 以 百 分 之 十 六 ( 一 九 九 九 年 为 百 分 之 十 六 ) 计 算 。 海 外 税 项 乃 按 各 司 法 管 辖 区 所 采 用 之 税 率 计 算 。
6. 每 股 盈 利
每 股 盈 利 乃 根 据 截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期 间 之 股 东 应 占 溢 利 港 币 二 亿 六 千 七 百 三 十 万 元 ( 一 九 九 九 年 为 港 币 六 千 三 百 二 十 万 元 ) 及 于 该 期 间 内 已 发 行 之 加 权 平 均 股 份 数 目 184,920,258 股 ( 一 九 九 九 年 为 185,089,750 股 ) 普 通 股 计 算 。
7. 固 定 资 产
8. 共 同 控 制 公 司
二 零 零 零 年 三 月 , 本 公 司 出 售 其 于 香 港 航 空 发 动 机 维 修 服 务 百 分 之 五 权 益 及 其 于 BATASIA 之 全 部 权 益 。 本 公 司 在 出 售 上 述 股 权 后 于 香 港 航 空 发 动 机 维 修 服 务 持 有 之 权 益 为 百 分 之 四 十 五 。 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, 本 公 司 完 成 进 一 步 收 购 厦 门 太 古 飞 机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百 分 之 三 点 六 四 权 益 , 令 本 公 司 之 股 权 增 至 百 分 之 四 十 五 点 四 六 。
截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期 间 , 主 要 共 同 控 制 公 司 之 财 务 业 绩 如 下 :
9. 应 收 及 应 付 账 项 - 财 务 /信 贷 风 险 及 账 龄 分 析
本 集 团 之 收 入 及 支 出 源 流 主 要 以 港 元 及 美 元 为 单 位 。 有 需 要 时 采 用 远 期 外 汇 合 约 以 管 理 与 汇 率 波 动 有 关 之 风 险 。
顾 客 之 付 款 方 式 大 部 分 为 信 贷 。 对 应 收 账 项 定 期 进 行 信 贷 评 估 以 减 低 任 何 与 应 收 款 项 有 关 之 信 贷 风 险 。 此 外 , 有 时 则 需 顾 客 支 付 现 金 作 为 顾 客 再 接 收 飞 机 的 先 决 条 件 。
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结 算 , 百 分 之 九 十 六 应 收 账 项 (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结 算 为 百 分 之 九 十 九 ) 及 百 分 之 一 百 应 付 账 项 (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结 算 为 百 分 之 八 十 四 ) 之 账 龄 低 于 六 个 月 。
10. 股 本
在 截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止 期 内 , 本 公 司 于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以 总 代 价 港 币 一 千 七 百 六 十 万 元 购 回 共 1,378,400 股 股 份 。 所 有 购 回 之 股 份 随 即 注 销 。 诚 如 附 注 11 所 披 露 , 一 笔 相 等 于 已 注 销 股 份 面 值 之 款 项 已 由 收 益 储 备 拨 入 资 本 赎 回 储 备 。
11. 储 备
12. 长 期 借 款
该 项 借 款 由 国 泰 航 空 有 限 公 司 之 附 属 公 司 Troon Limited 提 供 予 本 公 司 , 以 兴 建 飞 机 部 件 储 存 库 。 该 项 借 款 之 条 款 诚 如 本 公 司 一 九 九 九 年 报 告 书 内 所 披 露 。 在 本 期 内 带 来 利 息 为 港 币 四 百 九 十 万 元 ( 一 九 九 九 年 为 港 币 四 百 九 十 万 元 ) 。
13. 综 合 现 金 流 量 表 附 注
14. 或 有 负 债
本 公 司 为 共 同 控 制 公 司 之 借 款 融 资 提 供 担 保 , 二 零 零 零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结 算 数 额 达 港 币 九 千 万 元 ( 一 九 九 九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结 算 为 港 币 一 亿 零 七 百 万 元 ) , 而 截 至 该 期 /年 度 止 , 其 中 港 币 九 千 万 元 ( 一 九 九 九 年 为 港 币 一 亿 元 ) 已 予 使 用 。
15. 有 关 连 人 士 交 易
除 在 本 中 期 报 告 内 其 他 章 节 披 露 之 该 等 交 易 外 , 本 集 团 与 有 关 连 人 士 按 照 一 般 商 业 条 件 以 及 正 常 业 务 程 序 下 进 行 之 重 大 交 易 列 载 如 下 :
( a ) 向 共 同 控 制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所 得 之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为 香 港 航 空 发 动 机 维 修 服 务 及 厦 门 太 古 飞 机 工 程 提 供 之 服 务 。 为 香 港 航 空 发 动 机 维 修 服 务 提 供 之 服 务 包 括 按 一 般 商 业 价 格 收 费 之 发 动 机 部 件 修 理 , 及 根 据 与 劳 斯 莱 斯 就 成 立 香 港 航 空 发 动 机 维 修 服 务 所 订 之 协 议 按 成 本 收 费 提 供 之 若 干 行 政 服 务 。 为 厦 门 太 古 飞 机 工 程 提 供 之 服 务 主 要 为 在 厦 门 太 古 飞 机 工 程 派 驻 一 个 约 一 百 五 十 二 人 的 工 作 小 组 按 商 业 价 格 收 取 之 费 用 及 管 理 服 务 费 。
( b ) 向 其 他 有 关 连 人 士 提 供 服 务 所 得 之 收 入 包 括 向 国 泰 航 空 机 队 、 港 龙 航 空 及 华 民 航 空 机 队 收 取 之 维 修 费 及 向 国 泰 航 空 收 取 之 后 勤 支 援 及 储 存 开 支 。
中 期 股 息
董 事 局 业 于 本 日 宣 布 派 发 中 期 股 息 每 股 港 币 0.23 元 ( 一 九 九 九 年 为 港 币 0.14 元 ) , 并 定 于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二 十 五 日 派 发 予 于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十 五 日 办 公 时 间 结 束 时 已 名 列 股 东 名 册 内 之 股 东 。 股 东 过 户 手 续 将 于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十 一 日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十 五 日 ( 包 括 首 尾 两 天 ) 暂 停 办 理 。
股 本
在 本 期 间 内 , 本 公 司 在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购 回 其 股 份 如 下 :
除 上 述 外 , 本 公 司 或 其 附 属 公 司 并 无 购 回 、 出 售 或 赎 回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。